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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家人發生了車禍
當下人不在也無法到場幫忙處理
事後紀錄一下
提醒自己有類似狀況該怎麼處理
在發生車禍的當下
不管嚴重程度
最好一定要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
並且將雙方的車損狀況拍照存證
畢竟也是有聽說過當下雙方都說沒事
結果事後對方反咬肇事逃逸的事情
如果人或車有受到相當的損傷
就一定要報警處理
讓警察先做初步的判定
那在做筆錄的部分
如果受傷比較嚴重
在當下是有權先不做筆錄的
因為曾經有朋友發生過因車禍造成短暫性失憶的狀況
這種情況下做的筆錄一點準確性也沒有
但如果當下你簽名認可了
事後應該是很難再修改了
那在人身損害的部分
雙方的強制險基本上都是可以互相理賠的
並且不論責任在哪一方身上
那如果涉及到車損
雙方就可能需要做調解
但目前我家人的狀況還沒進行到調解的部分
等之後處理了再來更新吧
希望大家都能一切平安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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