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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家人發生了車禍

當下人不在也無法到場幫忙處理

事後紀錄一下

提醒自己有類似狀況該怎麼處理

 

在發生車禍的當下

不管嚴重程度

最好一定要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

並且將雙方的車損狀況拍照存證

畢竟也是有聽說過當下雙方都說沒事

結果事後對方反咬肇事逃逸的事情

 

如果人或車有受到相當的損傷

就一定要報警處理

讓警察先做初步的判定

那在做筆錄的部分

如果受傷比較嚴重

在當下是有權先不做筆錄的

因為曾經有朋友發生過因車禍造成短暫性失憶的狀況

這種情況下做的筆錄一點準確性也沒有

但如果當下你簽名認可了

事後應該是很難再修改了

 

那在人身損害的部分

雙方的強制險基本上都是可以互相理賠的

並且不論責任在哪一方身上

 

那如果涉及到車損

雙方就可能需要做調解

但目前我家人的狀況還沒進行到調解的部分

等之後處理了再來更新吧

 

希望大家都能一切平安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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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Sa 沙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